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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来介绍一下纳税信用复评
问:如果企业对纳税评价结果有异议怎么办呢?
答:如果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问:那什么是纳税信用复评呢?
答:纳税信用复评具体是指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认为部分纳税信用指标扣分或直接判级有误或属于非自身原因导致,而采取的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问:那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复评?
答:已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核。
问:如何办理呢?
(1)办理部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2)应提供资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2份
(3)纳税信用复评申请途径:【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复评】
我们一起来看下操作流程吧~
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进入办理页面。填写相应表单,并上传附报资料后,点击提交申请。
来源:上海税务 北京朝阳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