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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税收普法工作综述

人气:8 评论:0 日期:2020-11-4 8:59:11

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七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税法普及宣传教育,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的税收普法大格局,营造了崇尚税收法治的良好氛围。

改革每推进一步 税收普法就加深一层

“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可以有效稳定市场主体的政策预期和发展信心。”宁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云雁认为,“十三五”时期,企业税费“包袱”轻了下去,企业“钱袋子”鼓了起来,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功不可没。

税务部门管理和服务几千万企业纳税人、数亿自然人纳税人和十多亿缴费人。“十三五”期间,“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税收法定”“绿色税制”“减税降费”等税收改革任务一个接着一个,每一项都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利益息息相关,都涉及税收法律法规的调整,需要税收普法及时跟进,稳定市场主体预期。

基于新形势普法需求,“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坚持改革每推进一步,税收普法就加深一层的目标要求,强化税收普法组织保障,将普法工作与其他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实现普法宣传有声有色。

——2016年,全景式开展普法宣传,全力服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通过国务院新闻办吹风会、试点行业纳税人代表及专家学者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政策,答疑释惑,围绕试点前准备和试点后每一个关键时点、每一项重大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出台,组织专题性、系列化、集群式报道,为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7年,巩固拓展营改增成效,全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营改增政策大辅导,让纳税人正确掌握税收政策,更好适应新税制、享受新优惠、促进新发展。数据显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超过98%的试点纳税人实现了税负的下降或持平,纳税人切实享受到了改革红利。

——2018年,护航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力确保改革平稳有序。紧紧围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需要,及时宣传征管职责的变化,特别是涉及办税缴费流程、业务规范等方面的新政策新要求。同时,深入宣传增值税三项改革措施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全力释放减税红利。

——2019年,扎实开展个税宣传,全力服务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为确保首次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顺利有序开展,税务部门广泛开展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政策辅导和操作培训,持续加强申报数据监测,点对点辅导纳税人进行申报,并通过制作政策图解、微动漫宣传作品等方式,积极开展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宣传,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真正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的红利。

——2020年,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疫情期间,税务部门聚焦“战疫情促发展”,按照税务总局党委“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加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尽力”的“四力”要求,积极拓展线上税收普法宣传教育渠道,多维度立体式宣传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确保了减税降费取得实效。

以纳税人为中心 提供统一规范权威的政策解读服务

税收法律政策是纳税人缴费人最基本的税收普法需求,也是税收普法最核心的内容。“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将加强税收法律政策解读作为重中之重,围绕纳税人需求,着力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工作,有效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十三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是重头戏。”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认为,一系列财税法律法规深刻调整后,各类市场主体对及时充分了解税收法律政策的需求迫切提升,需要税务部门持续加强税收普法工作。

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税务部门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入户走访、线上培训等多形式、多角度、分层次开展税收法律、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宣传辅导,第一时间对重要或新出台的税收法律政策进行解读,为纳税人提供统一、规范、权威的政策解读服务。

“每次遇到涉税问题,我们都能得到税务干部耐心细致的辅导。特别是在今年疫情影响下,税务部门及时上门辅导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轻了压力、带来了红利、增添了活力。”全国人大代表、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东新对税务部门主动上门送税法、送服务表示欢迎。

除了税收法律政策,税务部门还把积极宣传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十三五”时期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积极宣传申请减免税、延期申报纳税、申请行政复议权等,使纳税人全面了解、充分享受法定权利,培养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治观念。

中华全国律协政府顾问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继泉认为,中国税收法治的进展是否良好,国家财政收支的运行是否稳健,与纳税人的权利是否获得有效的保护,义务是否得到切实的履行,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通过宣传辅导使纳税人在征纳各个环节都清楚自己应享有的权利,有利于不断规范税务执法活动,推进法治中国进程。

同时,以宣传普及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加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曝光力度等为重点,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税法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意识。

“纳税信用不仅是衡量企业信用的试金石,更是企业发展的‘金名片’,分量越来越重!”河南省焦作市东方祥生电器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腾飞介绍,该公司已连续3年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企业,在税务部门的帮助下,公司近期顺利获得100万元的纳税信用贷款。

坚持融合推进 全面提升税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税收普法是税收治理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活动中,全面推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促进税务部门依法决策、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聚焦“关键少数”,推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自觉做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的模范;持续加强税务人员学法用法培训,把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积极运用税法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干部学法热情,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聚焦“制度完善”,促进税务部门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积极培育依法行政制度文化,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税收法律顾问制度、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聚焦“业务规范”,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大力宣传和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税务稽查规范等税收工作规范,推动税收管理服务规范化;全面梳理税务部门权责清单,清理规范权责事项,并向社会公告,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创新税收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

——聚焦“公众参与”,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扎实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落实税收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将税务网站、“两微一端”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便利地回应社会关切。

依托税收宣传月品牌 全面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税收宣传月是税务部门税收普法的一张金字招牌。“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跟时代热点,紧贴社会需求,积极发挥税收宣传月税收普法教育作用,契合税收改革发展需要,精心设计宣传月主题,增进公民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2016年,以“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工作,开展了多形式、宽领域、广渠道的税收宣传活动。

——2017年,以“深化税收改革 助力企业发展”为主题,针对一系列深化税收改革新举措,对纳税人开展多轮次、讲方法、求实效的政策辅导和培训,倾力打造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升级版”。

——2018年,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为新起点,组织税务干部深入辖区企业开展税收普法教育,召开税企问需问计座谈会,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降成本、促发展。

——2019年,以“落实减税降费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将时间由往年的一个月延长至50天,广泛宣传纳税人和缴费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积极推进各项税收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20年,以“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再加劲再发力,把“带温度”的税费优惠政策送到每一位纳税人、缴费人的手中。

各级税务机关还紧扣“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点进行集中宣传,深入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主题活动,举办税收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广泛开展群众性税收文化宣传活动,培植诚信纳税意识,提高全社会对税收法律的认知度。








广泛吸引公众参与 全面推进社会税收共治

税收普法只有依托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才能汇聚起强大力量。“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完善“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积极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推进税收法治宣传。

2017年9月7日,北京税务博物馆、晋冀鲁豫边区税务总局旧址、青岛市嘉定路小学等9个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正式揭牌。

2020年10月13日,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揭牌仪式在北京市密云区第二小学举行,密云区少年税校成为第二批10个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之一。

……

据了解,2016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司法部扎实开展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分两批共评选命名了19个示范基地,引领和带动各地税务机关因地制宜抓好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普法实践活动,不断丰富税收普法内容形式。

“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集宣传、示范、体验、教育于一体,注重互动体验,综合性强、社会效应好。”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介绍,通过积极探索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努力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税法普及教育效果。

“十三五”期间,除了税收普法基地建设,税务部门还联合教育部开展“全国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大课堂”活动,依托教育部普法网打造“青少年税法学堂”专题网站,组织编写《税法教育读本》系列辅导教材……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税法普及教育活动,在孩子心中播下了税收知识的种子。

同时,税务部门积极发挥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作用开展税收普法。在宁夏、山东等地,税务部门联合统战部、工商联等举办“送税收政策进民企”等活动,与当地注册税务师协会“互动”,组建税务师志愿者服务小分队和专家讲师团,深入企业、社区等开展税收普法,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税收普法共治格局。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时期,税收普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深入推进税收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全国税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八五”普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拓展普法思路、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内容,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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